什么意思?
你再想转移房产、隐匿公司账户、把钱放在表弟银行卡上,法院只要认定你“拒不执行”且有履行能力,立案权利就不在你手里了——而是公安的刑事程序直接启动。
同时,《意见》第十二条还给申请人加了一张王牌:公安不立案,检察不作为?没关系,你可以自诉!
这个“自诉”机制意义重大:它第一次明确让债权人不再被动,而可以绕开执行链条,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。只要你证据确凿,法院必须立案。
从制度设计看,这不仅是司法程序的闭环,更是一次对“赖账行为”刑法化的清算。
为什么要狠打“老赖”?因为他们正在撕裂整个社会的信用底线
这不是一句大话。你看现在,多少“欠债不还”的套路,已经产业化。
比如有人专门教你怎么躲执行、怎么把资产转名、怎么开“空壳”公司规避查封。某短视频平台曾有一个律师博主,被爆出“收费教老赖规避执行”,甚至形成了收费课表、执行对抗模板。
而这些“老赖技巧”,已经对司法系统造成了实质性的威胁:一个法院判决,如果最后靠“自觉”才能落地,那还有什么法律效力?
这背后,其实是对整个社会交易信任机制的破坏。
一个典型案例来自山东德州:2023年,一位63岁的木材批发商王先生,赢了官司,判决对方支付170万元货款。但对方一分钱未给,并转移财产、注销公司、名下财产全部清空。王先生后来说了一句让人寒心的话:“法律让我赢了,但现实让我破产。”
这才是“老赖”最可怕的地方:它不仅伤害债权人,还摧毁了人们对法院的信心。
所以这次《意见》本质上不是针对个人赖账,而是对信用体系底线的反击。
真正受影响的,不只是“欠钱不还的人”
这条规定的落地,其实还有更深的延伸影响——对商业纠纷、金融风险和地方政商关系,都有强烈的冲击。
比如,有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签下合同,但事后因换届或财政吃紧拒不兑现赔偿,被判败诉后拖延执行。
以前这种情况,说白了就是打太极,法院不好管,公安不愿插手,债权人更无门可诉。
现在不一样了。只要符合拒执罪的构成标准——明知有义务,故意不履行——哪怕是政府,也不能轻易赖账。
再比如,P2P暴雷后,不少平台负责人靠“找不到人”“查无财产”逃避责任,甚至跑路海外。
《意见》落地后,只要法院判了、有明确执行义务,继续不履行的,将面临刑事追责,哪怕你人在境外,也可以通过跨境追逃机制处理。
这不是威胁,是已经发生的现实。
据《检察日报》披露,仅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就以拒执罪起诉“老赖”8700人,数量同比增长71.6%。这个趋势一旦与新规挂钩,2025年数字恐怕将翻倍。
法院不是银行,判决书不是白条
别再拿“赖账”当本事。中国司法终于把“白纸黑字”的法院判决,变成了带牙齿的法律武器。
这次“三部门联动”不是形式主义,而是真正从制度底层改变游戏规则:
债权人不再只是苦等法院;
法院不再单打独斗;
公安检察不再“怕麻烦”;
最重要的是,老赖不再“躺赢”。
2025年7月1日,不只是一次司法制度改革的节点,更是每个守信者盼望已久的一天。
你不履行判决,可以试试,但这次,不是封卡限高这么简单了——是刑事档案、是铁门钥匙、是进监狱的路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